精選贈與合同合集六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贈與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贈與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締結如下贈與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的不動產依以下各條約定贈與乙方。
第二條甲方會同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進行后記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前條的轉讓系以現有狀況下交付乙方。而自簽約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可以繼受為不動產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須將前述房屋租賃合同交付予乙方。
第四條乙方受贈不動產后,應負之責。
但,乙方應自不動產租賃所得租金____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予甲方.
但,當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時、或乙方生子時,雙方可重新酌商前述但書的約定。
第五條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撤銷本合同:
(1)無法履行前述的撫養義務時。
(2)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條乙方若因前條任一事由遭致撤銷合同時,不得將不動產轉讓,并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
第七條根據第二條所述不動產于辦理移轉登記或交付日之前損壞時,則撤銷不動產建筑物的贈與,而僅贈與土地使用權。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條但書中的撫養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動產標示:
(1)土地使用權:
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建筑物
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平方米,_____平方米。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贈與合同 篇2
贈與者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就贈與圖書事宜簽署本契約,其前提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后記的圖書贈與乙方。
第二條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后記圖書交付與乙方。
第三條 乙方將受贈的圖書擺設于乙方協會的閱覽室,并委任治理員。供給會員閱覽,保存用度由乙方累贅。
第四條 乙方若未能履約,或善盡保管的任務時,甲方可撤銷契約。
第五條 乙方職欲遣散協會,則對所受贈圖書的處置須按照甲方的唆使。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贈與人(甲方)(簽字):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贈與合同 篇3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______有效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為父子關系,由于甲方年事已高,為方便乙方照顧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愿將位于北京市懷柔區橋梓鎮前橋梓村626號房屋中XXXX間贈予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贈予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所述房屋贈予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屋坐落于______,
(二)贈予房屋的土地使用證證號為:______;
(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予,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予。(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第二條:甲方自建房屋的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其上房XXX間贈予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予乙方所述房屋的行為,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愿,該贈予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住所:______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有效證件號碼:
簽訂地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簽
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贈與合同 篇4
贈予撤銷條件
法律規定贈予是可以撤銷的,不過要在贈予的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才擁有撤銷的權利,而且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才能行使撤銷權:
第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予人或者贈予人的近親屬的權利的,贈予人出于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可以撤銷對受贈人的贈予。
第二,有些贈予是基于撫養義務之上的,如果受贈人不履行對贈予人的撫養義務,不論這種義務是法定的還是約定的,贈予人的都可以以此撤銷贈予。當然,如果受贈人是出于一些無法避免的因素而無力承擔起對贈予人的撫養義務,則不構成撤銷事由。
第三,有些贈予合同是附條件的,如果受贈人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則贈予人也有權撤銷對受贈人的贈予。
此外還有一點需要補充,贈予人的繼承人或者監護人也是有理由基于以上的'幾種情況撤銷贈予的,但是要在一定的期限內,一般贈予人撤銷贈予的期限是在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的一年內,而他的繼承人或者監護人則要在6個月之內就行使撤銷權,否則撤銷權就歸于消滅。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第一百八十八條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第一百八十九條 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一條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第一百九十五條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二、贈與雙方辦理免稅手續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xx〕144號)第一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屬于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公證書(原件)。
(四)屬于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公證書(原件),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證明。
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審核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資料齊全并且填寫正確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后復印留存,原件退還提交人,同時辦理個人所得稅不征稅手續。
三、除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
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四、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其應納稅所得額為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五、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為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格核定其轉讓收入。
贈與合同 篇5
【案情】
王力和張園是對門鄰居,王力開辦有一個公司,生意大,經濟條件好;張園是一名教師,教書育人,家庭收入一般。由于是鄰居關系,在張園的精心輔導下,王力的兒子學習成績很好。由于雙方所在的Z市交通日益擁堵,市民對機動車限購要求很高。張園為了在限購車輛政策出臺之前也能夠擁有一輛私家愛車,就向王力提出借款購車,王力因張園照顧其子的學習,就大方的表示可以把自己不常用的一部七成新小轎車贈與張園。王力和張園為慎重此事,特簽訂贈與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王力無償贈與張園一輛小轎車,定于20xx年8月30日前交付車輛和進行過戶。
【爭議】
一、如果王力在交車以前反悔,張園還能得到約定的小轎車嗎
二、如果王力在交車以后反悔,張園還能得到約定的小轎車嗎
三、如果張園未得到受贈車輛,張園有什么權利可以要求救濟嗎
【評析】
正確回答上述問題,必須解決贈與合同是什么類型的合同。確定了合同是什么性質,對于確定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時間和條件、合同標的物的交付、權利義務的實現均有重要的意義。特別是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發生爭議的時候,司法機關、仲裁機關首先要做的就是確定合同的類型歸屬,然后確定爭點,確定適用的法律規范,進而用合同性質之鑰,去打開定紛止爭之門。
合同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進行不同的理論分類。例如:1、根據法律是否對合同賦予特定的名稱,將合同分為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2、根據當事人是否因給付而取得利益,可以分為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3、根據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可以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4、根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可以分為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5、根據合同之間的關系,可以分為主合同和從合同;6、從合同成立條件的角度進行分類,可以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
所謂贈與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經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協議。其中,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的當事人成為贈與人,受領財產的一方當事人成為受贈人。
贈與合同有以下幾種情形:一、普通贈與合同。例如前文提到的王力與張園之間簽訂的贈與合同;二、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的贈與合同。例如企業、個人在抗震救災過程中做出的捐贈;三、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有的贈與合同不僅以書面形式訂立,而且還由公證機關進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證明。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無爭議。理論界爭議較大的是: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還是實踐合同。目前占主流的觀點認為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他們認為:
諾成合同,是指以締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為充分成立條件的合同,即一旦締約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僅有當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還必須有一方實際交付標的物的行為或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合同關系。實踐中,大多數合同均為諾成合同,實踐合同僅限于法律規定的少數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主要區別,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諾成合同自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而實踐合同則除當事人達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贈與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樣,經過要約與承諾,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故為諾成性合同。在諾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是當事人的合同義務,違反該義務便產生違約責任;而在實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只是先合同義務,違反該義務不產生違約責任,可構成締約過失責任。
為什么會存在爭議呢,原因在于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具有撤銷權的緣故。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關于“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的規定,除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之外的普通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撤銷權的設定在于平衡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由于贈與合同確定為諾成合同,則相應的加強了對受贈人的保護和對贈與人的約束,又因贈與合同系無償合同,如果對贈與人與受贈人給予同等保護,則會加重贈與人的負擔。因此從利益衡量角度出發,賦予贈與人相應的撤銷權,以減輕贈與人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贈與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任意地撤銷贈與,具有單方的任意性, 因此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便很明確了:如果王力在交車以前反悔,撤銷了贈與,張園則不能夠得到約定的小轎車。
下面回答第二個問題。車輛(贈與物)沒有交付前,贈與人可以任意地撤銷合同,那么車輛(贈與物)交付后,贈與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銷合同呢。
贈與物的交付標志著贈與合同予以履行,贈與物交付后,即表明贈與人履行了贈與義務,受贈人受領了贈與物,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雙方之間的贈與權利義務隨之終止。根據誠信原則和維護社會生活的穩定性的要求,贈與人不能反悔,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物。但由于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財物無償贈與他人,贈與人具有善意性,為保護該善意性和防止受贈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對贈與人的有關利益實施惡意的侵害。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如果受贈人具有以上規定的不法情形,則其行為與我國的公序良俗和傳統倫理觀念,如“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等顯系嚴重背離,屬于人人忿恨的“恩將仇報”行為,因此,法律特意賦予贈與人、因受贈人違法行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行使撤銷權。行使撤銷權后,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恢復原狀。該情形下撤銷權與贈與物交付前的任意性撤銷權明顯不同,具有法定限制性。僅在出現法定情形時,贈與人才能行使撤銷權。
因此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車輛交付后,由于合同履行完畢,正常情況下,即便王力在交車以后反悔,張園依然可以得到約定的小轎車,除非張園作為受贈人,違反法律規定,實施了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的不法情形。
因贈與人行使撤銷權撤銷了贈與,而是張園不能夠得到約定的小轎車。張園如果受到損失,是否可以尋求權利救濟呢。由于贈與人的撤銷權分為任意性撤銷權和限制性撤銷權,因此,張園因贈與合同撤銷所受的損失,也應當分不同情形進行處理。在贈與物交付前撤銷贈與的情形下,由于贈與合同系諾成合同,雙方經過要約、承諾,形成合意,則贈與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雖然贈與人具有法定的撤銷權,但如果張園為簽訂合同付出了必要的費用,如交通花費、或者為接受贈與物而實施了準備工作,如修建停車場所、預交有關費用,致使其遭受一定的經濟損失,則張園有權要求王力賠償有關損失。在贈與物交付后撤銷贈與的情形下,由于該撤銷的發生前提條件須是張園具有侵犯違背贈與人利益的行為,故贈與人或因受贈人違法行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在法定期限內撤銷贈與得到法律支持,則張園應當返還車輛張園返還車輛所受的損失,按照“不能因違法行為而獲利”的原則,由張園方自行負擔,無權主張相應權利救濟。
因此第三個問題的答案是,如果張園未得到受贈車輛,張園的權利救濟需要分清情形:一、在贈與物交付前撤銷贈與的情形下,張園有權要求王力賠償有關損失;二、在贈與物交付后撤銷贈與的,因該撤銷贈與的前提是張園實施了法定的侵犯違背贈與人利益的行為,故張園無權要求王力賠償有關損失。
贈與合同 篇6
贈與者xxx(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xxx(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就贈與事宜締結契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于乙方屆至第二條所列的期限時,贈與乙方xx出版社出版的大英百科全書壹套。
第二條本贈與契約因乙方結婚期限的屆至而生效。
第三條乙方結婚時,甲方應于一個月內購得xx出版社出版的大英百科全書壹套贈與乙方。
第四條甲方于乙方尚未屆至第二條所列的期限前死亡時,本契約即告失效。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
贈與人(甲方):xxx
身份證統一號碼:
住址:
受贈人(乙方):xx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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