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設載體,打造法制宣傳教育品牌。我們探索新思路,拓寬新領域,在沙家浜風景區紀念館老館籌建市法制宣傳教育中心,中心面積XX平方米,投入200萬元,設有序廳、法治進程廳、法在身邊、交通生命線、法制博覽、碧水琴川、法治文化、尾廳、影視報告廳等,主要采用聲、光、電、自動感應等現代藝術表現手法,并輔助以實物、展版等,中心以嶄新的形式,提高了法制宣傳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實效性。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省、蘇州市中期檢查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
二、夯基礎,強基層,維護穩定作貢獻
1、人民調解工作領域不斷拓展,專業、行業調委會建設取得新成績。市、鎮、村、組四級網絡得到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全市有50個專業市場調委會。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為社會第三方參與調處醫患糾紛,維護了醫院正常秩序,促進了和諧醫患關系的構建。各鎮、場依托調處服務中心建立了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環境保護、工資福利、土地流轉等五個應急調解小組,專門調處社會熱點和難點糾紛。依托江蘇蘇州少平律師事務所成立了全省首家專門調處群體性社會矛盾糾紛的市少平調解事務所。
2、規范調解,依法調解,人民調解公信力得到新提高。在鞏固規范化調委會建設成果的基礎上,我們主要抓好了規范調解,依法調解,著重強調了調解程序,調解范圍、原則、效力及工作制度、工作紀律。年初制定了庭式調解的考核要求及達標比例,制作了500張人民調解員上崗工作證,要求調解員在調解時亮明身份,公開調解。在調解協議的制作上力求四準確,一是協議格式準確,一律采用司法部規定的統一格式;二是當事人主體準確,防止出現缺漏當事人或當事人出錯現象;三是協議規定的內容準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清楚明白,并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四是體現自愿接受,蓋章準確。通過抓庭式調解,抓人民調解案卷規范、抓調解協議書制作,規范調解、依法調解水平得到顯著提高,全市432件人民調解卷宗出錯率控制在3以內。
3、大調解機制日益完善,對接渠道拓展,在平安創建中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市、鎮兩級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市鎮兩級調處服務中心,出臺了兩級調處服務中心的工作制度,充實了調處服務中心的成員單位,兩級調處服務中心聘用了23名專職調解員,調處服務中心正常運作。9月份,政法委牽頭進行了大調解工作檢查,受到肯定。在下半年開展全市領導干部大接訪活動中,調處服務中心為每名領導干部指派1-2名律師,全程參與接訪活動,為領導干部提供法律上的參謀,據統計,自大接訪活動開始以來,共有50多名律師參與接訪活動43人次。在檢調、訴調對接的基礎上,今年以來開展了訪調、公調對接,并根據上級要求在人民法院附設人民調解工作室進展順利。
4、排查分析形成制度,預防預警工作到位,人民調解取得新成果。各鎮場每月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組織轄區內的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開展矛盾糾紛排查,特別是對糾紛苗子和重點對象、有群體性矛盾傾向的糾紛進行有目的排查,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進行分類、歸類,形成a、b、c模式,并將轄區內的矛盾糾紛情況形成分析報告上報。局每月編寫社會矛盾糾紛分析報告,提供各級黨政主要領導,使他們掌握社情民意,正確決策,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按糾紛性質、輕重緩急進行分級分類后,及時采取預防措施,防止糾紛擴大。對可能出現的群體性糾紛、疑難的矛盾糾紛及時預警、預案,明確相關的責任人進行包案,保證糾紛得到有效掌控和化解,重大疑難的矛盾糾紛由主要領導作出批示后交給相關分管領導辦理,各鎮的應急處理調處小組在調處征地拆遷、勞資糾紛、環境保護等糾紛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經濟發展。
5、立足本職,發揮職能,司法所建設取得新成績。在實現省規范化司法所建設滿堂紅的基礎上,今年我們借大調解建設的東風,司法所軟硬件建設又上了一個臺階。支塘、梅李司法所爭取黨委政府支持,辦公場所、辦公面積有了極大改善。同時,大力提高基層司法行政人員的業務素質,今年以來開展了“十佳調解能手”評選活動和“爭當排頭兵能力大比拼”活動,從調處能力、業務實務掌握、計算機操作能力等多個方面檢閱司法行政人員的業務水平。通過系列活動極大提高了司法行政人員業務水平。我們通過深入基層,加強業務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等多種渠道,全面推進司法所建設。一年來,有一個司法所被評為蘇州市優秀司法所,2名所長受到上級嘉獎,尚湖鎮司法所被推薦為市“雙十佳單位”。
三、抓監管,創特色,矯正安幫上臺階